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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修改两部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章,规范反垄断执法,增加异地管辖内容

热点 发布时间:2021-07-08 05: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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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程序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统一和规范了行政执法和处罚程序。其中《程序规定》将执法期限统一修改为按工作日进行计算;增加了异地管辖内容,规定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有权直接查处下级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指定其他下级部门管辖,有利于解决跨区域互联网垄断案件的调查难题。


来源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2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6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局长:张工

                             2021年7月2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等二部规章的决定


为了实施2021年1月22日公布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详见附件。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1.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修改

2.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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