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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1亿奖补!唤醒“沉睡专利”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拟奖补省份名单公示

热点 发布时间:2021-06-02 05:06:18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要求,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在规定时间内备案了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商有关部门,我局联合财政部采用客观指标,依据2019年和2020年的数据,对完成备案的30个省进行了评价,按照得分情况,拟确定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陕西等8个省份(按行政区划顺序)为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省份。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运用促进司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083864、62085316

传真:010—62086561

电子邮件:ipyunying@126.com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31日



延伸阅读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主动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唤醒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工作目标:通过三年的时间,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企业的渠道更加畅通,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1.全省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及年均增幅;


2.全省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及年均增幅;


3.政策惠及的省内中小微企业数量及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增长幅度;


4.全省相关中小微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和相关专利实施情况;


5.全省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及年均增幅,专利质押项目数及年均增幅。


给予资金奖补。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方案完善、措施得当、工作推进有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成效显著的省份1亿元的奖补资金,获得奖补资金的省份下一年度原则上不再予以奖补。有关省份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将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深入推进工作实施,聚焦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和转化应用两个重点环节,鼓励但不限于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方梳理、盘点、发布可转化的专利技术,提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服务,辅导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等;支持中小企业转化应用专利技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


2021年上半年启动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择优确定若干工作基础较好、实施方案扎实可行的省份,先给予0.5亿元启动资金,并根据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确定补拨或扣回0.5亿元资金。对2022年、2023年奖补地区,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在评价排名靠前、符合支持范围的省份中选择,并给予1亿元奖补资金。


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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