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发布时间:2021-04-09 03:47:40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
目前,被抢注的“三星堆”商标达到26个,已经有14个商标进入等待实质审查阶段,博物馆已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
来源 | 央视新闻、封面新闻
3月20日,三星堆遗址祭祀区新一轮考古发掘阶段性成果一一揭晓。考古工作者在四川三星堆遗址连开6个“盲盒”,现已出土金面具残片、巨青铜面具、青铜神树、象牙等重要文物500余件。作为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三星堆的考古发掘新闻也一度登上热搜,三星堆“超级IP”的地位再次得到提升。
据天眼查信息,3月20日之后,被抢注的“三星堆”商标达到26个。目前,已经有14个商标进入等待实质审查阶段。三星堆博物馆景区管委会回应称,已经关注到“三星堆”商标被抢注一事,目前已经邀请相关机构,协助处理此事。
01
“三星堆”商标注册200多个
有申请者地址在越南
通过天眼查搜索“三星堆”,资料显示,仅仅“三星堆”这一商标,注册的就有200多个,搜索“三星堆文明使者”等,则更多。
已经注册和申请的200多个“三星堆”商标中,有124个已处于无效状态,54个商标已经注册,17个商标正等待实质性审查。此外,还有12个,正处于申请中的状态。
商标国际分类中,化学制剂、肥料,颜料油漆,日化用品,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珠宝钟表,厨房洁具等45类均有涉及。
显示已经注册的商标中,最早注册日期是1991年,由位于四川广汉市南兴镇安乐村的四川省广汉市宏南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国际分类为“24类-布料床单”。该企业于1991年7月8日申请,1992年6月20日注册“三星堆”商标。
此外,一名为张某惠的申请人,其申请地址在越南胡志明市。其申请了社会服务、机械设备、运输贮藏等国际分类的商标,目前为“商标已注册”状态。
在3月20日之后,“三星堆”商标被多次抢注,仅“三星堆”商标,申请量就有26个。天眼查信息显示,除了“三星堆”,国际分类包括科学仪器、金属材料、运输工具、教育娱乐及酒类等,注册的公司包含餐饮住宿、电子商务、电线电缆等。这些商标的申请状态多为“商标申请中”。但仍有14个商标,进入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02
博物馆已向相关部门反映
聘请商标事务所处理
从三星堆博物馆和广汉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三星堆遗址新一轮考古发掘成果经报道后,持续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尤其是吸引了大量游客到三星堆博物馆参观,清明节3天小长假期间,涌入超过4.5万人近距离感受古蜀文明,游客总量创下历史新高。
三星堆博物馆景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回应称,三星堆持续火爆的同时,他们也注意到,3月20日后,多家公司申请注册“三星堆”相关商标的情况。
目前,他们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令有关方面感到担心的是,“三星堆”相关商标被抢注,可能会给三星堆带来负面影响。这名负责人解释称,虽然目前三星堆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但仍有很多人对三星堆了解不够深入。从商标申请注册的情况来看,有些商品与三星堆完全不相关,如果相关商标注册成功,这就很可能导致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认为那些商标就是三星堆方面注册的,容易形成误导。
其实,早在前几年,“三星堆”商标的保护工作就已开始。但由于设及文字、图形等诸多方面,商标保护仍然“防不胜防”。对此,三星堆博物馆已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希望能找到可行的措施,管理好著名文化品牌商标。与此同时,三星堆博物馆也已聘请商标事务所处理相关事宜。
03
对于恶意抢注行为
三星堆博物馆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恶意抢注行为,不仅有违公序良俗,也是对相关法律的突破。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籽行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中,“在先权利”包括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享有的民事权利或者其他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
“三星堆博物馆依法成立,一般认为对‘三星堆’享有在先权利。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三星堆博物馆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陈籽行说。
另外,陈籽行说,恶意抢注的企业成功注册商标之后并没有实际使用,就属于恶意囤积商标。对此,《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04
从传统文化到英雄口号
恶意抢注行为频发
2021年春节,“唐宫夜宴”四个字火遍网络。“唐宫夜宴”从一支舞蹈一跃成为河南的一个传统文化IP。于是,将活泼可爱的“唐宫小姐姐”加入产品的包装、宣传页中,成为商家吸引消费者眼球的手段之一。
图为舞蹈《唐宫夜宴》宣传图片。庞东晨 摄
“唐宫夜宴”“唐宫小姐姐”等商标成为商家争抢的目标。2月18日当天有45个不同领域的与“唐宫夜宴”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被提交,接下来每天都有数十家企业和个人前去申请。4月6日,企查查App上搜索商标名称“唐宫夜宴”,显示搜索到422个相似商标。这些所申请的商标,基本覆盖了所有商业领域。
除了“唐宫夜宴”,“清澈的爱”英雄口号也被恶意抢注。“清澈的爱,只为中国。”这句战斗口号,是去年6月在中印加勒万河谷对峙事件中英勇卫国、不幸牺牲的陈祥榕烈士生前写下的。然而消息公布后,“清澈的爱”竟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当做商标提交了注册申请。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果断出手,依法驳回了相关申请,并予以公布、谴责,彰显了对英烈荣誉的保护,也表明了对打击恶意注册商标这一不正之风的坚决态度。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此外,如果企业注册了热门商标后,不使用商标或者用在不相关的商品上,即使注册成功,在续展时也会遇到一定的困难。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条第一款(八)项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纵观目前的一些商标抢注行为,大多都存在“傍名气”“碰瓷”等嫌疑,其实质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初衷存在很大出入。这不仅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损害正常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也对不特定人群构成了一种新的权益风险。
《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商标,法律保护谁。商标的“先注册先得”机制本来是为鼓励创新,标志商品、服务来源,但是却被一些人滥用,这就走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反面。恶意抢注商标者绝大多数根本不是想真的使用商标,倒过来要挟真正的权利人或者潜在的用户,要求高价转让。对于明显蹭热点、傍名人乃至违背公德的抢注商标行为,职能部门应依法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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