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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趣闻周递(12.21-12.27)

热点 发布时间:2020-12-29 09:29:28


前情提要 ●●
1.最高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2.关于商标异议、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网上申请功能上线的通知

3.国知局发布《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解读

4.上海市首起专利“黑代理”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5.我国区块链专利申请数量已位居全球首位

6.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价值排行榜发布

7.2019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收入规模超9800亿元

8.两企业“攀附”百岁山,法院全额支持300万索赔!

最高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通知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切实增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来源 |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关于商标异议、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网上申请功能上线的通知
根据商标便利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为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经前期广泛试用和开发完善,自2020年12月28日起,商标异议、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网上申请功能正式上线运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0年12月25日

国知局发布《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规范要求,以有效引导和促进节点、网点积极发挥作用,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质量和传播利用效能。

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首起专利“黑代理”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近日,上海市查处的首起无资质专利代理违法案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公示。

经查,2019年12月,该案违法当事人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接受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7件实用新型专利,收取代理服务费17500元(含税),属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执法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509.43元,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24764.15元。

来源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我国区块链专利申请数量已位居全球首位
12月22日,中国信通院联合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等在京举行了2020可信区块链峰会。会上披露我国不仅已发布了33项区块链团体标准,由我国牵头制定的首个金融区块链国际标准也已在国际电信联盟成功立项。

来源 | 央广网

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价值排行榜发布
近日,深圳市国标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与江西财经大学在深圳联合发布《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价值排行榜》。其中,碧水源、佳沃股份、圣元环保、国祯环保、芒果超媒、玉禾田、中电环保、沃施股份、津膜科技、东方财富入选知识产权价值排行榜前十。

本次知识产权价值排行榜涉及的 883 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价值合计 1024 亿元,涉足 16 个行业。在百强榜单中,上榜企业主要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等 8个省市。其中,以北京分布企业数量最多,达到30 家,广东与上海分别以14 家、13 家紧随其后。知识产权竞争力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实力成正比,但仍主要集中于以研发、生产为经济导向的城市。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 407.95 亿元的知识产权价值位居第一,制造业(354.23 亿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5.48 亿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4.16 亿元)分别紧跟其后。

来源 | 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

2019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收入规模超9800亿元
12月21日,第十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在北京开幕。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出席会议并作主旨讲话。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在会上发布了《步入高质量发展的中国数字出版——2019—2020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为9881.43亿元,较上年增长11.16%,其中,互联网期刊收入23.08亿元,电子书58亿元,数字报纸(不含手机报)8亿元,博客类应用117. 7亿元,在线音乐124亿元,网络动漫171亿元,移动出版(移动阅读、移动音乐、移动游戏等)2314.82亿元,网络游戏713.83亿元,在线教育2010亿元,互联网广告达4341亿元。

来源 |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两企业“攀附”百岁山,法院全额支持300万索赔!
原告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田公司)拥有第3407468号“百岁山”商标并在饮用水商品上持续使用至今,在中国境内为社会公众广为知晓。

被告康微纳米公司复制、摹仿原告驰名商标“百岁山”申请注册并自己使用及授权关联公司使用在“百岁山”系列净水器、净水机、空气净化器等净化设备的生产销售和推广宣传等商业活动中。被告昆山市全速通电子五金有限公司先后变更企业名称为百岁山净水设备(昆山)有限公司、百岁山公司,主要从事净水设备、空气净化设备、饮水机及配件等设计销售,且康微纳公司和百岁山公司共同生产销售“百岁山”净水器等商品。

法院综合考量涉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品牌价值、合理维权费用、被告侵权时间及规模、主观恶意等因素,采用法定赔偿原则并充分考虑惩罚性赔偿因素酌定赔偿金额。

最终法院判决:

一、 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景田公司第3407468号“百岁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 被告百岁山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有“百岁山”字样;

三、 被告百岁山公司、康微纳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景田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来源 | 知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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