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趣闻周递(11.30-12.6)
热点 发布时间:2020-12-08 09:43:40
前情提要 ●●
1.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中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15.2件
3.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12月6日在南昌举行
4.劲牌注册“茅铺”失败,法院:易使公众与茅台所持“茅”商标混淆
5.北知院二审审结一起分时段出租视频网站VIP账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6.判赔1000万元!四维图新诉奇虎360等电子地图侵权案二审改判
7.“鲍师傅”最大山寨方易尚公司二审败诉,两商标无效裁定落槌
8.深圳中院就OPPO诉夏普案作出裁定
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下午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习近平指出,要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要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要在严格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同时,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修订工作,增强法律之间的一致性。要加强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要强化民事司法保护,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
来源 | 新华视点
中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15.2件
截至2020年10月底,中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2件。此前的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底,中国每万人口专利拥有量为14.3件。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介绍,中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正全面加强,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2019年中国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5.899万件、升至全球第一;截至今年10月底,中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2件;世界领先的5000个品牌中,中国占408个,总价值达到1.6万亿美元,其中9个品牌排名世界前25位。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5年的68.72分提升到2019年的78.98分,提高了10分以上。
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中国2018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0.71万亿元人民币,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大关,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5.7%;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由2015年的848.5亿元人民币,提高到2019年的1515亿元人民币,翻了近一番。
此外,2019年,中国全国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928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7.7%;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达到45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6%,提前两年完成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目标;地理标志相关产值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成为不少地方发展特色经济,实施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
来源 | 中新社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12月6日在南昌举行
由中华商标协会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天丝集团)总协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下称商标品牌节)于12月4日至7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拉开帷幕。本届商标品牌节以“纵论商标经纬 共筑品牌未来”为主题,由中国商标年会、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及一系列主题活动构成,开幕式由中华商标协会会长马夫主持。
据了解,今年1-10月,我国商标申请量为756.8万件,商标注册量为464.5万件。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为2918.2万件,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今年,我国继续利用知识产权精准扶贫,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10月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85个,相关产值超过1万亿。
本届年会在继承传统论坛模式的同时,还注重创新论坛模式,举办了商标行政保护局长论坛、区域品牌发展市县长论坛、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高峰实务论坛等16个分论坛及商标沙龙活动,内容多元、议题广泛、精彩纷呈。其中,围绕商标信息利用与品牌价值提升,中国上市公司品牌价值成长,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与打击恶意注册等热点话题,本届中国商标年会新增“加强商标信息利用 助力品牌价值提升”交流研讨活动、中国上市公司品牌价值成长论坛、“齐力商标事业生态建设 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论坛。
本届商标年会延续以往的国际化特色,继续举办国际商标法律动态论坛、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会议、中日商标交流会等,特邀国内外商标品牌专家交流国际商标法律最新资讯,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供最新的商标品牌信息。
来源 | 网易新闻
劲牌注册“茅铺”失败,法院:易使公众与茅台所持“茅”商标混淆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劲牌方面申请注册的“茅铺”商标因与贵州茅台方面持有的“茅”等商标构成近似,遂不予注册。
根据这份今年8月底作出的行政判决书,国家知识产权局曾对劲牌方面申请注册的第36782094号“茅铺”商标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但原告劲牌方面认为,诉争商标与第14817143号“茅MOU”商标、第8951419号“茅”商标、第14758358号“茅”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且在先生效裁定已认定诉争商标和原告的驰名商标构成近似,依法应予原告所持有。
另据判决书披露,诉争商标申请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三个引证商标申请日期均处在2010年至2014年之间。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诉争商标由汉字“茅铺”构成。引证商标一由汉字“茅”及字母组合“MOU”组成。引证商标二、三均由汉字“茅”构成。诉争商标与三引证商标在汉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相关公众在隔离比对状态下施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区分,应认定为近似商标。诉争商标与三引证商标若共存于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从而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同时,其他案件认定的相关情况,并非本案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
本案中,鉴于诉争商标提出注册申请时,各引证商标已被初步审定公告,故本案应当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进行审查,被诉决定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存在不当。但鉴于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诉决定的这一瑕疵并不影响驳回诉争商标注册申请这一结论的正确性。
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均不能成立。被诉决定虽然适用法律存在不当,但决定审查结论正确。法院最终驳回原告劲牌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来源 | 财经网产经
北知院二审审结一起分时段出租视频网站VIP账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分时段出租视频网站VIP账号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为“马上玩”APP运营商对爱奇艺VIP账号进行分时出租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向爱奇艺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首先,从技术手段上看,两公司利用流化技术使用户无需向爱奇艺公司付费即可接受爱奇艺VIP视频服务,并对爱奇艺APP部分功能进行限制,妨碍了爱奇艺公司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
其次,从主观过错上看,两公司作为互联网行业的经营者以及爱奇艺VIP付费会员,理应知晓爱奇艺公司VIP付费制度,但其仍然实施被诉侵权行为,并在爱奇艺公司发送侵权通知后,对涉案APP中爱奇艺视频所处位置进行了多次调整且逐渐隐蔽化,主观恶意明显。
再次,从行为可责性看,爱奇艺公司在《用户协议》《VIP协议》中对爱奇艺VIP付费会员的使用行为进行了明确限制,禁止将VIP账号用以租用、借用、转让或售卖等商业经营之目的,两公司实施的分时段出租爱奇艺VIP账号的行为显然破坏了爱奇艺公司基于自主经营权对其VIP账号所做的限制,亦非基于通过对网络新技术的运用向社会提供新产品服务进而促进行业新发展的需要,具有不正当性和可责性。
最后,从不当夺取交易机会方面看,被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经营收益,而且从长远来看也将逐步降低市场活力,破坏竞争秩序和机制,阻碍网络视频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并最终造成消费者福祉的减损。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被诉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赔偿数额,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APP的下载量较大、涉案APP中爱奇艺视频人气数高达数百万、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及权利人会员收入和用户流量损失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300万元并无不当。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 知产北京
判赔1000万元!四维图新诉奇虎360等电子地图侵权案二审改判
2020年12月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上诉人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秀友科技有限公司、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书,改判奇虎公司、秀友公司向四维图新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奇虎公司、秀友公司、立得公司连带赔偿四维图新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支出50万元,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裁判文书。
来源 | 知产北京
“鲍师傅”最大山寨方易尚公司二审败诉,两商标无效裁定落槌
近日,"鲍师傅"的商标案有了新进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鲍才胜公司与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易尚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易尚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认定易尚公司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店铺单独或 突出突出使用"鲍师傅"标识,侵犯了鲍才胜公司第12484211号"鲍师傅"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其未经许可,使用黄底红字"鲍师傅糕点"作为店铺门头 ,致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还在其公司的声明中多次提到鲍才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该公司情况,系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易尚公司立刻停止上述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鲍才胜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余元。
来源 | 中国知识产权报
深圳中院就OPPO诉夏普案作出裁定
近日,深圳中院就OPPO诉夏普案作出了管辖异议裁定,该裁定驳回了夏普的管辖权异议申请,首次以成文裁定的形式确认了中国法院对于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的管辖权,明确在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的管辖时,应考虑许可标的所在地、专利实施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因素,还应综合考虑双方谈判意愿、FRAND原则、纠纷解决的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效率原则等因素。本案诉争的全球许可费率不仅涉及3G、4G标准必要专利,还涉及WiFi标准必要专利,而后者在全球范围内都未有相关裁判先例,这也是全球首例对Wi-Fi全球许可费率作出裁判的尝试。知产财经也将会持续追踪报道本案进展。
来源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