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发布时间:2026-04-30 02:30:38
来源 | 中国妇女杂志

赛场内,竞技比拼速度与力量;赛场外,知识产权守护创新与荣光。
2026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以“知识产权和体育:各就位、预备、创新!”为主题,让体育与知产保护深度融合。
从科技装备到赛事转播,从数字文创到品牌保护,知识产权为体育产业注入不竭动力。本期,我们对话四位深耕体育知识产权领域的巾帼法律人,听她们讲述守护体育创新的法治故事。
“知产赋能”,跑出创新加速度
看到今年“知识产权和体育:各就位、预备、创新!”的主题,我激动不已。这不仅是为体育量身定做的主题,更像知识产权助力体育创新的“起跑三部曲”。
不妨想象这样的场景:运动员穿着定制的跑鞋全力冲刺,体育馆里回荡着赛事专属的音乐,电视上看到慢镜头回放时还有酷炫的虚拟划线——这些可都是知识产权的“隐形金牌”!
专利保护着那双能让运动员跳更高、跑更快的“神奇”跑鞋;商标让球队徽标成为千万粉丝的身份标识;著作权让每场赛事的转播权价值不菲;商业秘密则保护着教练团队的独门训练方案。没有知识产权的护航,体育产业就像没有规则的足球赛——全场乱跑,谁也不知道球门在哪儿。
我常对学生说:“体育比赛拼的是0.01秒的差距,知识产权拼的是0.01毫米的创新厚度。”那些让苏炳添起跑快0.01秒的起跑器专利、让谷爱凌滑雪板更贴合的曲面设计专利,本质上都是知识产权的竞赛。而体育知识产权的创新,不仅关乎商业价值,更关乎国家形象,是体育强国建设不可或缺的核心竞争力。
我曾参加2014年南京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特许商品评审,并以此为契机,加入中国体育法协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建院40周年纪念会上,我结识了国际体育法协会主席DimitriosP.Panagiotopoulos教授,并参加了当年的国际体育法协会年会。当时,38个国家参会,我作为代表,作了关于足球与篮球的体育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发言。
今年年初,国际体育法协会主席又向我发出参会邀请,我们会就如何将AI引入体育知识产权领域,知识产权、体育、文旅等如何融合发展进行讨论。可以说,体育知识产权又有了更新的拓展主题。
知识产权和体育的这场接力赛,专利是第一棒,承载技术创新使命;商标是第二棒,助力品牌建设;著作权是第三棒,推动内容广泛传播;商业秘密是第四棒,守护核心竞争力优势。而我们女性知识产权人,正是手握接力棒、从容优雅冲刺的全能运动员。
体育精神追求“更快、更高、更强”,而知识产权追求的是“更保护、更运营、更创新”。当二者在2026年的赛道上相遇,让我们一起喊出那句:各就位——预备——创新!
彰显科技范儿,延续“亚运遗产”价值
数字火炬手、电子烟花、杭州水墨山水画——回望两年前的那个秋天,作为杭州第19届亚运会的亲历者与参与者,开幕之夜的点滴仍历历在目。这些数智化产品把一个令人惊叹的“新杭州”展现给了全世界。正是这段特殊的经历,让我对亚运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
整个亚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从生产、确权、使用,到保护、维权的全链条管理。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本身就是亚运知识产权的最大“出品人”,像亚运会的会徽、奖牌、吉祥物、会歌、开闭幕式、各种图形设计等,都是组委会原创。这些产品生产出来,需要申请登记、注册,完成“确权”。
在“使用”环节,组委会要对知识产权的使用进行管理,这里面既包括授权使用,指导公众合理使用,也包括处置侵权行为。对未经授权或不当使用亚运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组委会就要去维权。必要时通过法律方式处理侵权纠纷。所以,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从源头生产,到中间的使用管理,再到最后的侵权保护,是一个完整的闭环。
杭州亚运会的办赛理念是“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数字火炬人就是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一个很好的载体。它本身就是一种知识产权,用一种新颖的、科技感十足的形式,展现杭州的城市形象。
再比如开闭幕式上没有用传统的烟花,而是用数字化的方式来呈现,这些都是“智慧亚运”的特色体现,都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因此,知识产权的概念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商标、产品保护的范畴,延伸到了科技创新、智能化的领域,如杭州亚运会的OA系统、“智能亚运一站通”等根据实际需求创造出来的管理系统,最终都成为独特的“亚运遗产”。这是智慧成果的沉淀,未来办赛者可以从中学习、借鉴。虽然杭州亚运会赛时只有短短的15天,但这些智力成果的价值会一直延续。
世界知识产权日设立的初衷,正是为了让更多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回望杭州亚运会,那些令人惊艳的数智化瞬间,那些累积下来的“亚运遗产”,背后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全链条守护。而这,也正是我们这些法律工作者最感到欣慰与自豪之处。
裁判护创新,守护“每一帧”热爱
知识产权早已深度嵌入体育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当我们在手机或电视上观看一场精彩的体育比赛时,可能很少会想到,这些令人激动的画面背后,有庞大的产业链,而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产业链中创新与投入的底气。
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过的一个典型案例来说明。
有一种形式叫“陪伴式”直播:一些平台在用户下载其浏览器或进入其直播间后,通过“嵌套”的方式,把央视等正版平台的奥运赛事直播画面直接呈现在自己的界面上,同时配上自己的主播解说、弹幕互动,甚至还有打赏功能。一旦被指出涉嫌侵权,这些平台会辩解说,这只是一种技术创新,增加了观看趣味性,还给正版平台带来流量。
但在我们看来,这绝不是“创新”,而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正版平台为了获得赛事转播授权,往往要支付高额的版权费,有时可能高达数十亿元。侵权平台不费吹灰之力,直接盗用他人赛事信号,通过“加框链接”等技术手段,实质性地替代了正版平台传播节目的服务。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而且破坏了整个体育赛事转播的市场秩序。如果大家都去“搭便车”,谁还愿意投入巨资购买版权?
该案最终判决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500万元,彰显了司法裁判对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维护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交易市场秩序的态度和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在体育产业链中扮演的角色,首先是“守护者”:守护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是“激励者”:通过保护版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激励更多的资本和人才投入到体育产业中来。最后还是“规则执行者”:通过一个个司法判决,明确合法与侵权的边界,引导行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性生态。
知识产权与体育的结合,正在变得越来越紧密。知识产权法官要在快速变化的技术和产业浪潮中,准确适用法律,清晰划定边界,让创新者在法治的轨道上获得应有的回报,让中国体育产业在健康的法治环境中蓬勃发展。
法律作“引擎”,驱动体育产业新生态
2026年,冬奥会、亚运会、世界杯三大国际赛事将同年举行,密集的顶级赛事使体育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从专业领域走向公众视野。“各就位、预备、创新!”不仅是字面意义上对体育赛事起跑指令的呼应,为全球体育产业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引。我曾经为重大赛事提供法律支持,一路走来,有幸见证了体育赛事逐步超越单纯的竞技范畴,并形成了涵盖赛事运营、媒体传播、品牌授权、衍生文创、数据服务等的庞大产业生态。
这几年,赛事传播的创新形式很多,我大致将其归结为三大类:第一个是超高清与沉浸式技术传播。例如VR/AR实现沉浸式观赛,增强互动性。第二个是碎片化与二次创作传播。短视频平台已成为赛事传播的重要阵地,逐步形成“官方转播+民间创作”的多元传播矩阵。第三个是元宇宙与数字资产传播。元宇宙观赛、虚拟赛事、赛事片段NFT(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化成为新趋势,例如NBA就推出了元宇宙订阅服务。
在我以往办理的案件中,在碎片化与二次创作传播领域里,个人参与的门槛低、灵活性高,更容易引发一些法律问题。例如直播repo,最初指粉丝参加明星相关活动后分享所见所闻、真实感受,后来发展为一种边看边评论的形式。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因多机位拍摄、剪辑等创造性表达,属于视听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个人未经授权,在直播间播放赛事画面、剪辑传播精彩片段属于侵权。个人直播repo,只有在教学研究、纯新闻报道等极少数非营利前提下才可能构成合理使用。仅用纯文字、语音repo,或原创可视化repo,不直接使用赛事画面、声音就不构成侵权。
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不仅是体育产业的“保护盾”,更是“创新引擎”。从体育科技的专利转化,到体育内容的版权运营,再到体育品牌的商标增值,知识产权通过激励创新、保障收益、规范竞争,推动体育产业与科技、传媒、文创等领域深度融合,实现从“赛事经济”到“体育生态”的高质量发展!
撰稿人:中国妇女/法律生活帮助编辑部
编辑:庄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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