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发布时间:2025-05-26 04:22:04
记者 | 蔡冰
来源 | 南方网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南沙法庭充分发挥法官团队和常驻调解员的联动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台商标侵权纠纷案,最终双方以和解撤诉结案。
台湾地区居民叶某在当地注册“佳*”商标,使用在老年人康健用品领域,享有一定知名度。因两岸经贸活动的发展,叶某来到大陆投资,并和王某相识相恋,投资设立公司,共同办厂加工生产相关康健器具。此间,叶某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由两人共同经营的广州某公司出资具体经办,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佳*”商标用于经营。后双方因婚恋纠葛分道扬镳,各自发展。叶某将境内“佳*”商标许可给本案原告深圳某公司,发起对广州某公司、王某的侵权之诉。双方还存在同业竞争领域的摩擦,矛盾尖锐。王某亦抗辩享有境内商标的权属,至少对该商标存在增值商业利益。
案件所涉法律关系复杂,直接裁判难以真正化解双方矛盾,还可能引发潜在的诉讼,出现更多的衍生案件。承办法官佘朝阳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调对接机制,作为指导法官对接院常驻调解员,希望发挥调解员自身专业优势和灵活沟通能力,协调常驻调解员罗尧与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多次开展“背靠背”调解,并联合召开沟通座谈会,共同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算好经济账,研判诉讼风险,推动各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化解心结,最终达成“停止使用争议商标并给予适当补偿”的和解协议,圆满解决纠纷。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各方矛盾,积极促进和谐关系的修复,还对具有涉外涉港澳台因素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具体运用方式提供了有益借鉴。案件审结后,双方当事人均寄来感谢信,盛赞诉调联动机制的实质解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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