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案同调!两当法院绘就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纾困双赢新图景
热点 发布时间:2025-05-20 04:06:01
近日,两当法院通过合并审理、集约释法的创新模式,成功调解7起涉台球俱乐部商标侵权系列案件。此次调解有效维护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知识产权保护与纠纷实质化解的“双赢”。
原告系某知名台球桌品牌公司,市场调研发现,两当法院辖区内四县区的7家台球俱乐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使用侵犯其商标权的台球桌开展经营活动。取证后原告将这7家台球俱乐部诉至两当县法院,要求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所有使用侵权标识的台球桌,并据侵权球桌案数向各被告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万元至3万元不等。庭审过程中,7家被告均承认使用了涉案台球桌,但辩称其“仅用于经营服务,未直接使用商标,更未参与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坚称自身行为不构成侵权,双方争议十分激烈。鉴于7起案件侵权事实相似、法律争议集中,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合并审理的方式。审理期间,法官紧紧围绕“使用侵权产品提供服务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这一核心问题,展开深入分析。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结合本案实际,对于台球俱乐部而言,其经营的核心竞争力除了地理位置、规模等因素外,台球桌的质量和品牌所形成的商誉尤为关键。被告虽未直接使用商标,但被告利用附着侵权标识的台球桌对外经营,实际上已构成对该标识的商标性使用,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不仅损害商标权人的商誉,也会误导消费者,对商标权人造成双重伤害。为帮助当事人明晰法律规定,法官通过庭审举证、列举类似案例、现场对比侵权标识与正品标识的差异等方式,向当事人详细阐释法律红线。同时,为原告讲解赔偿金额的合理计算方式,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在厘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法院秉持“既要保护创新,也要纾困解难”的理念,致力于平衡商标权人合法权益与小微企业经营发展需求。调解中,法官提出“停止侵权+适度赔偿+整改规范”的阶梯式解决方案,一方面向被告阐明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经营实际,建议原告在停止侵权的方式和赔偿金额上作出合理让步。最终,7家被告均同意停止使用并销毁侵权台球桌相关标识,并愿意赔偿原告损失。原告也根据各被告的经营规模、侵权情节等差异,对赔偿金额进行了梯度调整,部分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获得延期履行赔偿义务的方案,至此,7起案件当事人均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本案是两当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能够在支出较少成本的前提下,将其购买的带有假冒他人商标标识的商品作为经营使用,如果其使用行为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构成商标权侵权,将承担侵权责任。此案件的调解,一方面打击了部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假冒商品的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另一方面也遏制了侵害商标权的商品在市场中的流通和适用,维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两当法院通过集约化审理提升效率、精准化释法消除分歧,最终实现双方共赢,不仅快速解决了纠纷,更传递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司法导向。
保护知产,人人受益。自两当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以来,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机制,建立“诉前调解+示范判决+类案推广”多元解纷模式,坚持以务实举措将知识产权保护融入民生细节,让创新成果可感、市场环境更优、群众生活更安。两当县法院将以此次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为新起点,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以法治之力护航每一份智慧结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