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发布时间:2024-12-09 05:46:07
来源 | 南阳市场监管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调解的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在南阳仲裁委进行仲裁确认,这是全省首件完成仲裁确认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确认,开辟了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调解的新模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促进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了全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质效。
2024年11月,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对接,本着公平公正、息争解纷的原则,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调解初期,被请求人认为自己只是销售方,不是侵权产品的生产者,对侵权事实不认可,对调解存在抵触。工作人员多次与其沟通,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被请求人认识到销售涉案产品也构成侵权,对我局主持的调解表示认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请求人的经济损失。
协议达成后,在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在南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确认,南阳仲裁委向双方下达了《仲裁调解书》,对调解协议予以仲裁确认,赋予了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经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进一步到仲裁委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注重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在全省率先将行政调解与仲裁工作相结合,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仲裁确认工作机制。凡是成功调解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可自愿向仲裁委提出申请,以《仲裁调解书》的形式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有效维护行政调解协议的权威性。
下一步,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细化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仲裁确认工作流程,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提供便利,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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