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发布时间:2024-11-20 11:55:06
来源 | 威海市场监管
1.威海某家居生活馆虚假宣传案
2.威海某珠宝首饰销售店虚假宣传案
3.威海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机构,通过举办研修班、案例分享等形式宣传讲师和老学员通过艾灸调理治病,存在引人误解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6万元。
4.威海某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利用宣传看板等方式,使消费者对其公司工作人员构成产生误解,并虚假宣传其工作人员职称、待遇、从业经历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5.荣成市某民宿旅店虚假宣传案
根据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荣成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旅店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是民宿,按照民宿的标准进行管理,对外宣称“度假酒店”,存在引人误解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荣成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业户:诚信守法、合规经营,自觉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保持警惕,仔细甄别商品和服务信息,不信夸大其词的宣传,遇到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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