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发布时间:2022-11-09 05:54:12
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案涉“韩剧TV”APP在华为、OPPO、小米、VIVO等手机应用市场上线,非法复制韩剧795集、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供人观看,从中收取广告费,共计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21万余元。
来 源 | 江苏高院
今日,#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 登上热搜,引起广大网友关注。
据江苏高院官微消息,2020年5月初,被告人熊某认为案外人所有的“韩剧TV” 品牌效益较好,故经商量后将其转让给自己经营。
随即,被告人熊某联系被告人李某、黄某,三人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APP,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国综艺等影视剧作品,通过在APP及影视剧作品中植入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利。作品有耳熟能详的《爱的迫降》《蓝色大海的传说》《国王》《德鲁纳酒店》等韩剧795集,《Running Man》《拜托了冰箱》《韩国好声音》《蒙面歌王》等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这些作品中的一部分已将网络播放权出让给国内的视频经营者如“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也有一部分尚未被国内相关经营者引进。在各自分工的同时,熊某、李某、黄某还招录了张某、张某某对原先的APP进行改进和维护。
法官说法
对于以传播作品盈利的互联网经营者而言,不论是以观看付费、付会员费等直接方式,还是以通过免费观看获取流量变现的方式,均需要确保自己对提供的作品享有相应权利,尤其是网络传播权。在此,也呼吁广大网友自觉抵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支持正版,拒绝盗版,保护人类创造力!
知识链接
外国作品是否受法律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1886年,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制定,我国与韩国均是签约国,只要是该公约的签约国,其国民的作品均可以在我国寻求著作权保护。
法律保护作品权利人的哪些权利?
对此事件,韩剧TV发出声明:
最近“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在此我方郑重声明,文中的“韩剧TV”为江阴酷视旗下的山寨版“韩剧TV”,并非我方出品APP,请大家注意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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