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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知识产权局倾力调解促双赢

案例 发布时间:2025-01-21 01:18:52

来源 | 沈阳日报


侵权变合作,调解促共赢。11月20日,记者从沈阳市知识产权局获悉,该局近期成功调解了一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纠纷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合作开发权利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市场。这一调解结果既维护了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又引导侵权方转向合法经营,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中的主动作为,提升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的质效。

在这起专利侵权纠纷中,请求人刘某发现被请求人沈阳市某渔具商店销售的产品侵犯了自己的实用新型专利“带玻璃纤维体漂尾的发光浮漂”,要求被请求人停止侵权行为。沈阳市知识产权局在接到湖南省岳阳市知识产权局移送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后,很快指定沈阳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第二裁决庭大东庭处理此案。大东庭当即组成合议组,着手开展案件处理工作。

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本案请求人、被请求人均为行业资深经营者,请求人维权的主要诉求是维护其自身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巩固市场份额;被请求人不仅是一名渔具经营者,也是一名行业爱好者,经常通过短视频传播本行业知识,其主观上并没有侵权的故意,只是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进而涉嫌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了解相关情况后,办案人员认为,如果单纯对被请求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裁决,虽然可以简单维护了权利人利益,但对双方未来发展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双方完全可以以本次侵权纠纷为契机,未来形成合作关系,从而达成双赢的局面。于是,办案人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从企业困境、侵权情节、调解预期等多方面为双方当事人展开分析,引导双方当事人立足长远、换位思考、合作共赢。

经过办案人员的积极努力,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态度发生了积极转变。在办案人员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积极协商解决问题,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签署了调解协议书。随后,双方当事人正式签署了授权书,案件被请求人正式代理请求人相关产品,双方共同做大市场份额。

结案后,本案被请求人说:“过去只知道卖产品,对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并没有深刻的认识。这个事令我增长了经验,以后一定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代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我也要积极开发自己的知识产权产品,用创新来推动企业更好发展。”

此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是市知识产权局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中从各方利益出发,积极推进共赢化调解工作的一个范例。沈阳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知识产权局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创新“1+3+6”行政裁决工作机制,通过设立沈阳市专利侵权纠纷裁决委员会,打造3个行政裁决庭,开展靠前一步服务、推进诉前告知、标准流程再造、强化技术支撑、推动裁决权下放、协会参与调解等6项具体工作措施,全面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水平。截至目前,案件受理量同比增长了30%,办案周期同比下降了50%,大大节约了权利人维权成本和维权时间,有力解决了专利侵权维权难、周期长等难点、痛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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