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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当场履行 ”,玉龙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42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案例 发布时间:2024-06-07 02:42:55

来源 | 丽江玉龙法院


近日,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法院受理了45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在知识产权案件工作专班的调解下,成功调解了42起纠纷并当场履行,实现“一件事一次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某纸业有限公司享有“xx空间”的商标专用权,因42名被告销售假冒产品,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原告的声誉造成了影响,原告便委托公证处对被告销售的假冒侵权产品的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并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的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多为宁蒗县个体经营户,立案庭委托丽江市邮政局送达工作组,通过线上线下送达文书材料。知识产权案件工作专班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审查了证据材料,积极与被告沟通。经与被告核实,了解到被告多系小卖部,不知道通过网上购买、批发商送货的“xx空间”系假冒产品。法官一方面释法说理,向被告释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也积极与向原告说明,被告多为小卖部,没有审查进货产品来源的意识,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能力弱,希望原告体谅被告的过错;另一方面以案说理,结合过去办理的典型案例,就侵权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涉案产品的知名度,惩罚性赔偿的数额等与原被告进行线上线下调解,经法官多次沟通,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经济赔偿费用,42起纠纷顺利化解。


自被确定为丽江市辖区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法院以来,玉龙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将调解作为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重要抓手,一方面组成诉前调解工作专班,通过实地走访商户的方式,边送达边调解,在调解中普法宣传,对商户进行知识产权法律宣传,从源头预防案件的产生;另一方面积极与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协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诉源治理和诉前调解工作。从2022年至今,共计收到知识产权案件起诉材料576件,诉前调解成功218件,受理366件,审结355件,当事人主动履行265件,结案率97%,服判息诉率96%。

下一步,玉龙法院将继续搭建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源头化解,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司法力量,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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