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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发布时间:2024-12-10 11:28:20
记者 | 张维
来源 | 法治日报-法治网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其有关发明人资格问题的明确,即人工智能系统是否可以署名为发明人。这也正是近年来此类专利申请引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人工智能系统以及其他非自然人不得作为发明人。当存在多个发明人时,每个发明人都必须是自然人。发明人所享有的获得收益的财产权利和署名的人身权利均属于民事权利,只有符合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才能作为发明人相关民事权利的权利人,人工智能系统目前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因此不能作为发明人。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相关专利申请量也急剧增长,已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全球主要大国均把发展人工智能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就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构建完善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完善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现行专利审查标准,及时解决创新主体普遍关注的核心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属于现行专利法律框架下的政策解读类文件,旨在帮助申请人更好理解现行专利审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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