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2 03:21:21
来源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订阅号
前移解纷关口、延伸调解触角、下沉力量资源,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讼,是人民法院的解纷探索、也是社会基层治理的美好蓝图。
近年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为进一步推动解纷关口前移“走出去”,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迭代升级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重庆经验,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重庆五中院联合辖区基层法院共同发布诉前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目 录
1.深入沟通,全方位掌握案件事实。调解团队经过与三名家长代表的深入沟通,厘清了本案的法律事实。70余名学生于2020年前后分别与某培训中心建立了教育培训合同法律关系,学生家长向某培训中心支付了学费,某培训中心根据不同课程组织学生进行了授课。后因某培训中心经营不善,未按合同完成全部授课,亦未能退还课时费。
王某某系重庆知名火锅品牌“洞子”商标的合法权利人。重庆某火锅店未经许可,在其店铺门头、点菜单及员工围裙上印制并使用“洞子老火锅”字样标识并对外经营。王某某认为其作为“洞子”商标权利人,经营“洞子老火锅”多年,在消费者群体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而重庆某火锅店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消费者,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022年9月,王某某投诉至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查处重庆某火锅店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1.府院联动,启动多元解纷。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侵权投诉举报后,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通过多元解纷机制与渝中区人民法院对接。渝中法院法官了解纠纷基本情况后,初步认为属于典型的侵犯商标权行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具有调解可能性,遂与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在线调解。
2.分工协作,明理释法答疑。调解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围绕商标侵权行为的危害、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等进行说理释法,渝中法院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说明案件法律关系、适用的具体法律法规以及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引导当事人积极调解。经过多轮沟通,重庆某火锅店承认侵权事实、真诚表达了非恶意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歉意,并表示因经营不善,所得利润不多,希望能协商降低赔偿金额。王某某从降低维权成本,有效节约诉讼资源角度出发也表示愿意积极协商。
3.达成协议,司法确认保障。考虑侵权人主观过错程度、被侵权人实际损失、侵权行为持续时间等,在调解人员组织协商下,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重庆某火锅店立即停止在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洞子”商标,并赔偿商标权利人一万元,双方当事人并就调解协议内容向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在线司法确认,赋予法律效力。法院经依法审查后,当日作出裁定,并依托电子送达平台进行在线送达,赔偿款项当场兑现,纠纷妥善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重庆市首例通过“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在诉前化解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典型案例。行政调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调解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本案采取行政执法与诉前调解双轨并行的纠纷解决机制,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商标权侵权行政投诉后,邀请渝中法院一体协同开展调解工作,一揽子处理行政违法和民事侵权赔偿的问题。本案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调解的高效、专业、低成本优势,在制止侵权行为的同时使商标权利人能够获得赔偿,以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体现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本案的处理为跨地区、跨部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提供了新范本。本案例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度商标行政保护十大案例以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2023年度调解典型案例。
1.树立整体观念,“一揽子”解决问题。本案系整体租赁,装修后已无法明确区分业主产权,审判团队研判该KTV能否继续经营、相关劳动者能否继续就业、全体业主能否止损等因素后,鉴于该KTV仍然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确立了引进新投资人注入资金、说服业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一揽子解决”的调解突破口。
2.创造性运用“破产企业重整”的思维方法,推进KTV经营“类重整”。借鉴破产案件办理思路,提出“先抵后解再租”的调解方案。以KTV用房现有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抵偿欠付的租金后,双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全体业主再将房屋及附属装修、设备出租给新投资人用以继续经营,推进KTV经营“类破产重整”,最大程度实现租赁与经营的双赢。调解过程中引入执行力量,借助执行中的专业评估、变价机制,明晰产权、理顺债权债务关系,使调解方案得到实质履行。
3.加强多方联动,“法院、政府、人民调解组织”共同解纷。引入南坪街道、驻警三调合一中心联合调处,利用其情况熟效率高的优势,组织业主代表在1个月内现场勘查、调解6次,总调解时长30余小时。建立“法院-业主”沟通群,搜集业主意见、解答业主困惑。联合南坪街道平安办现场勘验,与各方当事人共同清点财物、登记价格,做到多方联动。
4.促成示范调解,立、裁、送“一车通办”。以个案调解为示范,促成剩余51户业主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南岸区法院借助车载便民法庭等便民设备,通过AI身份识别、电子签名等5G技术应用,对51户业主的司法确认申请进行当场立案、当场裁定、当场送达,完成1200余平米房屋设施设备交接,全体业主收到新投资人首季度租金40余万元。
本案系涉众性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本案某KTV因资金链紧张无法及时向业主支付租金,部分业主采取断水断电的私力救济行为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导致KTV偿债能力进一步变弱,纠纷解决陷入僵局。南岸区人民法院巧用类似于企业重组重整的租赁置换方案,引入新投资人破解矛盾纠纷调解难题。在调解过程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引入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等多方专业力量,共同开展纾困解惑、方案协调、现场查勘、清点移交、司法确认等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调解+类案调解”的能动作用,以示范调解带动大量待诉案件委派调解;借助执行中的专业评估和变价机制,明晰产权、理顺债权债务关系,使调解方案得到实质履行。本案在支持债权人实现合法债权的同时,将经营者从被迫停业仍需继续支付租金的僵局中解脱出来,体现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KTV等服务行业、商铺整体租赁等行业的类型化纠纷化解具有借鉴意义。
南岸区某家具经营部是一家从事移动门衣柜和家具定制、销售、安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初该经营部将家具定制业务整体转让给颜某,因事先未谈妥员工安置方案,双方均拒绝为当时供职的百余名员工安排工作,且不再支付工资报酬和缴纳社保。陈某某等126名员工遂向南岸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该经营部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合计300余万元并补缴社保费用。该经营部承认拖欠上述费用的事实,但认为其经营业务已整体转让,颜某尚有部分转让款尚未付清,故转让后应由受让方颜某履行支付义务。
1.汇聚力量,制定应急预案。召集南岸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税务局等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举行联席会议,第一时间通报情况、明确职责、核实案情、明确诉求,同时开展情况摸排以及处置应对,确保矛盾不扩大。
2.分类施策,疏通心结排除法结。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先由调解员疏导劳动者对抗情绪,打消顾虑;再由法官释法明理,明晰权责,依据法律对本案权利义务、责任进行分析,阐明用人单位营业转让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最后仲裁员从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法规的角度提醒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可能面临的处罚。
3.着眼未来,护航企业平稳过渡。南岸区法院积极作为,主动为企业长久发展出谋划策。结合员工意愿,量身推送安置方案。对于离职员工,要求企业补发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并完善档案社保等手续。对于留任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累计计算工作年限。通过指导企业合规经营,有效护航企业未来发展。
4.绿色司法,数字技术助力赋能。通过流程表上墙、“易解”平台上线、资料同步上传,为当事人提供自助立案引导和线上一键通办,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和“一件事一次办结”。双方当事人通过“绿色窗口”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协议内容进行司法确认后,南岸区法院通过线上审核,智能生成裁定书并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协议达成后不到20天,经营部就全部履行了付款义务。
本案是涉众型劳动争议府院联动多元化解的典型案例。本案用人单位系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家居品牌,因原投资人将业务转让时未与新投资人谈妥员工安置方案,从而引发群体性纠纷。南岸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一站服务、关口前移、多元共治”总体思路,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与区人社局、工会共同建立劳动争议一站式联处中心,创新“府院联动+一站式调解+司法确认”的劳动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模式。接到本案纠纷案情通报后,南岸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企业诚信用工精准画像、劳动者情况摸底工作,快速制定应急预案;基于劳动者的不同诉求,量身推送处置方案;组建专班分类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纠纷化解;人民法院线上完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并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履行。从接到劳动者投诉到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化解126名劳动者的欠薪纠纷仅历时20天。本案的处理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民营经济发展,实现了“稳就业、保民生”的目标,为府院联动化解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本案获中国法院网和《重庆法治报》宣传报道。
重庆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主营业务为销售其自有品牌的新能源汽车,系某新能源汽车品牌公司在重庆设立的子公司,其品牌总部位于上海。夏某等5人分别为该公司店长、销售顾问、交付专员。2023年由于品牌销量不佳,该公司拖欠员工半年以上工资,今年5月该公司突然关闭门店,不仅未结清拖欠工资,也未与夏某等5人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该5人遂申请劳动仲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向5人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
1.发挥工会专业优势,高效协助确定代理事宜。该公司闭店后在重庆地区已无工作人员办公,调解员借助工会调委会的信息及管理优势,快速搜集到该公司及其母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微信告知其无人代理可能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调并指导公司完成了委托事宜,解决了被告无人代理的困境。
2.有效运用异步调解,灵活确认形成调解笔录。因夏某等5人与该公司代理人的时间、地点无法协调,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采用微信交流的方式进行异步质证和事实调查。调解员将证据以及案件需要查明的问题通过微信发与双方,经双方确认后,综合双方意见形成人民调解笔录,并分别通过微信发与双方进行最终确认和签字。
本案是九龙坡区人民法院通过“九骏助您”多元解纷机制快速化解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例。“九骏助您”是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着力打造的多元解纷特色品牌,通过党委领导、法院指导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导、多家调解组织发力的“1+2+N”多元解纷组织架构,实现调解服务全覆盖。本案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九龙坡区总工会的信息与平台优势,灵活运用劳动争议“三个坚持”调解法,即坚持查清事实的依法调解、坚持情景介入的说理调解、坚持便民服务的灵活调解,成功促成当事人调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揽了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民主工贸园区某项目工程。该公司通过劳务班组长雇请了任某某等68名农民工从事木工等工作,劳务班组长与工人约定了工资数额以及结算方式。用工完毕后,用工方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共116万余元,农民工数次向劳务班组长及某建筑工程公司讨薪未果,便在工地门口组成“人墙”,不允许施工车辆进出,要求解决工资拖欠事宜。
一是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巴南区住建委现场了解情况后,将该案交由区法院、住建委、人社局联合成立的巴南区农民工薪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巴南区人民法院通过“巴南区在线司法确认”工作群全程指导调解,并指出纠纷化解难点在于形成工资支付方案并保障方案的实施,厘清劳务班组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各自的责任。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释法说理,某建筑工程公司同意在一个月之内付清农民工工资。
二是同步审核即时回传。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法官在线同步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申请书签字确认,随后在线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法院当即立案并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30分钟后,将裁定书电子签章后在线回传至调解员账号。
三是当场送达定期回访。调解员打印盖有法院公章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当场送达双方当事人。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巴南区人民法院联合调委会开展回访,发现仍有50名农民工未按调解协议约定足额领取到工资。当事人在调解员指导下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请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是巴南区人民法院创新运用“联动联调‘在线司法确认’工作法”化解农民工欠薪纠纷的典型案例。本案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农民工以围堵工地等方式向用工方施压,易引发社会矛盾。巴南法院联合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部门采取矛盾纠纷联动联调、调解协议同步审核、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司法文书在线回传并当场送达的联动联调“在线司法确认”机制,成功将纠纷化解在诉前。通过调后回访跟进执行情况,确保所有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实现当事人“一表不需填、一天不用等、一次不多跑”。本案的成功化解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巴南法院“联动联调‘在线司法确认’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本案例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2023年度调解典型案例。
鲁某某等108位消费者在重庆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旗下位于大渡口万达广场的洗车门店办理了洗车充值卡,后因该公司业务调整,大渡口万达广场洗车门店撤场不再经营,但未妥善处理已办理洗车充值卡的消费者退款事宜,双方多次交涉未果,消费者遂投诉至大渡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大渡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支持鲁某某等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庆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退还消费者充值卡中剩余的款项。
一是启动多元会商机制,精准掌握案情。大渡口区人民法院邀请区消委会、区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室、茄子溪街道江州社区成立调解工作组。由区消委会联合消费者所在的江州社区建立消费者维权微信群,负责梳理108位消费者纠纷情况和主要诉求。同时,驻院调解员与重庆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了解该公司的经营情况、退费协商情况等。
二是落实联调机制,精研调解方案。考虑到108位消费者绝大多数是江州社区居民,邀请所在社区的人大代表参与本案的调解工作。聚焦双方在退款金额和退款方式上的争议,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协商,最终在区人大代表、调解员的努力下,在区公证处公证员的见证下,双方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是深化科技赋能,保障权益兑现。依托5G车载便民法庭,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在江州社区服务中心当场受理了消费者提交的司法确认申请,由法官在线进行司法确认后,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消费者当场送达了裁定书。
本案是“法院+社区”“法院+人大代表”联动调处涉众型预付式消费者维权纠纷的典型案例。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和基层调解力量,邀请大渡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茄子溪街道江州社区共同参与纠纷化解,使司法机关专业优势与社区基层力量相融合。考虑到本案原告多为江州社区居民,大渡口法院主动联系江州社区的人大代表参与本案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调解的优势,成功促成108位消费者的服务合同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并为今后涉众型服务合同纠纷的调解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案例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2023年度调解典型案例。
重庆某城集团公司是江津区知名房地产企业,由于房地产市场变化、政策调控和企业负债率过高等因素,重庆某城集团公司逐渐经营困难,遂陆续与彭某等218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集团公司资金链断裂,开发建设的多个房地产项目陷入停滞,大量涉及商品房交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群体性纠纷陆续爆发,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江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随即成立帮扶工作专班处置挽救该企业,并通过新增专项借款的方式推动停工房地产项目复工复产。彭某等218名离职员工经劳动仲裁后陆续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庆某城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立即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案件总标的额近千万元。
1.及时请示汇报,争取党委领导。由于案件牵涉面广、敏感性强,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后,相关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企业帮扶工作专班全程对接调解,并指示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职工劳动争议。后多次协调专班召开工作协调会,通过反复会商研判,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先行示范调解,推动整体化解。由于涉及人数众多,且职工原属于不同的工作团队。根据人员构成特征,先行选取职工原工作团队负责人和骨干成员进行调解,“以点带面”推动矛盾纠纷整体化解。
3.聚焦焦点问题,突破调解堵点。经过对纠纷全面梳理复盘,理顺调解思路,从易到难,依次就劳动关系主体问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期限问题组织现场调解,经过调解,双方仅对支付期限问题仍争执不下。
4.平衡双方权益,敲定调解方案。经过首轮调解,双方实现调解的堵点突破,形成了良好的调解基础,并将调解进展汇报区委政法委。通过与专班、企业的多次反复磋商,双方最终确定合理履行期限,先行调解案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通过示范调解,其余职工陆续签署调解协议并全部司法确认。
本案是江津区人民法院依靠党委政府,妥善化解困难房企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典型案例。本案重庆某城集团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开发建设的多个房地产项目陷入停滞,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仍欠付劳动者大量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部分职工在项目工地门口聚集阻挡施工,对停工房地产项目复工造成严重影响,信访压力和化解难度大。江津区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报请区委政法委,启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与企业帮扶工作专班联动调处纠纷。本案调解过程中,根据企业重整时间合理确定履行期限,成功打通调解堵点,科学确定协议履行期限,结合企业履行能力确定调解方案,有效避免“调解生执行”,并通过“示范调解”带动纠纷整体化解。本案的调解兼顾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是人民法院依靠党委政府,强化多方联动,促进实质化解,护航当地工作大局的典型案例,具有示范意义。
2020年起,重庆市某地产公司开始销售其在江津区双福新区开发建设的某楼盘,为推动楼盘尽快销售和回款,推出了“全款购房给现金优惠”的营销方案,承诺购房者购房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后,该地产公司一次性给予购房人一定比例的现金优惠。营销方案一经推出,楼盘销售火爆,蒋某等购房人陆续购买该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屋,双方约定购房款支付完毕后,按约定返还优惠款。后该地产公司受债务风险影响,楼盘建设陷入停滞,未能如期交付房屋,也未履行返还优惠款的合同义务。2023年1月起,蒋某等近百名购房人陆续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地产公司按约履行返还优惠款并承担逾期支付违约责任。
1.主动对接辖区,走访调查“清底数”。主动对接走访双福工业园和双福街道,具体摸底了解地产公司和购房人情况。了解到目前地产公司资金支取已由政府监管,尚未收到返还优惠款的购房人达数百人,购房人除少数为本地居民外,大多购房人均为外地居民,散布于全国各地。
2.选定典型案件,示范裁判“立标准”。经过前期摸排和首轮调解磋商,双方当事人在逾期退款违约金部分一直争执不下,调解员经与当事人协调,将已登记立案确定一件示范案件先行裁判,其他案件作为平行案件等待先行裁判后再行组织调解。
3.引入商会调解,汇聚合力“化矛盾”。示范判决作出后,江津区人民法院联合江津区双福新区商会共同进行诉前调解,并由各团队法官分批指导。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其作为企业负责人的视角,客观分析房地产行业现状,引导购房人与开发商携手共渡难关,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4.坚持科技赋能,远程调解“解纷争”。考虑到楼盘购房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具体情况,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进行调解,实现调解成果的及时固化。最终,促成97名购房人与地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系列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是江津区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商会”调解机制化解涉众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案涉商品房属于“保交楼”房地产项目,正处在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购房人人数众多,且散布于全国各地,如不及时妥善化解该案,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江津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依托“法院+商会”联调机制,切实发挥商会人才优势、专业优势和法院平台优势、保障优势,实现商事纠纷商人解。发挥“示范判决”在类案化解中的引领作用,示范案件快审快结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宣传,使其他购房人能够预判同类纠纷的裁判结果,指导商会调解员开展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降低诉讼成本,一揽子化解97起系列案件,既维护了购房人合法权益,又尽最大可能化解了房企风险,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1.多方机制联动,融合解纷力量。依托“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通报案情,綦江区人民法院联合镇政府农林、政法、平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指导调解,充分发挥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作用,进一步壮大解纷力量。
2.实地摸排研判,夯实调解基础。及时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诉求和心理预期,并实地调研重庆某公司经营状况和中药材苗是否成材等情况。经分析研究,准确判定争议焦点为:案涉合同是否符合违约解除条件;拖欠农户租金、违约金的金额以及履行问题。
3.共商双赢方案,兼顾各方权益。经充分研判,重庆某公司经营确实存在困难,若解除租赁合同,重庆某公司及时止损,筹措资金兑现欠付租金,会达到“双赢”效果。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解除租赁合同;(2)重庆某公司给付29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租金、违约金等共计86942.7元。
4.疏通纠纷堵点,消除后顾之忧。调解一度因代理费而中断,綦江法院遂联动区司法局共同引导法律服务所将代理费从4万元调减为3000元,最终成功促成调解。同时引导双方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固化调解成果。目前,重庆某公司已按调解协议履行,镇政府也重新启动招商,积极引入企业承租经营,保障农户合法权益最大化。
本案是綦江区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下,通过府院联动方式,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群体性纠纷的典型案例。本案被告是綦江区某镇招商引资的民营企业,因租赁的承包地部分位于国土空间“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因租金给付和合同解除产生争议。本案纠纷的处理既涉及几十户农户的切身利益,又涉及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的司法回应,还事关綦江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社会评价。綦江区人民法院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联合綦江区某镇镇政府平安办、农林办以及綦江区司法局等多部门以及市人大代表邓煜坤共同参与案件化解,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妥善化解29起涉农纠纷,及时给予司法确认。目前,案涉款项全部自动履行完毕,镇政府同步启动重新招商引资,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处理,是人民法院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精准司法服务保障作用的有益实践。本案的调解为妥善化解涉农群体性纠纷提供了思路,对类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领域群体性纠纷化解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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